如我要請求民事賠償,大約提出多少才合理?
我受傷如下:右側肱骨.股骨.鎖骨骨折.左側脛骨平台

粉碎性骨折.胸部挫傷併氣胸,及左脛骨.腓骨上粉碎性骨折.雙膝關節十字韌帶損
(好長喔!講簡單一點,就是只剩右手是好的),對方是頸部與雙手多發性擦挫傷,

 

你的傷勢如此嚴重,恐遺留後遺症,要努力復健治療。 

 

我為支道(閃紅燈),對方為幹道(閃黃燈)但超速。
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判兩人各負一半過失

 

嗯,這個研判合理,有超速應列入肇事原因考量。 

 

我是三個孩子的媽,安親班老師,晚上還在四技進修,因車禍造成我無法照顧我的小孩,讓孩子寄放在姐和大伯家,無法上班(留職停薪一年),休學(一年)醫生證明開需臥床三個月,看護照顧六���月

 

若依看護六個月,無法工作六個月計,保母費用來看,其損害己經數十萬元了。 

 

目前幾乎一星期復健四天,老公為了要載我復健,也常常無法工作,車禍發生已經八個多
月,我目前狀況,走路不穩(搖搖擺擺)腳無法久站.久走,也無法蹲下.跑步,手無法
舉高.提重物,現在只能照顧自己,無法做家事,都靠家人的幫忙,還腰痛 ,夜夜失
眠,這次車禍讓我的人生全變了調。

 

依你的情況來看,真的有失能的可能。可請領強制險的殘廢給付及勞保的失能給付。 

 

殘廢,指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傷害,經治療後症狀固定,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效果,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久不能復原之狀態;或經治療一年以上尚未痊癒,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不能復原之狀態。

 

我知道車禍雙方都有過錯,但對方在我住院18天裡,除第一天看我一次,約中間
來看我一次,就沒有來看我,出院後只請保險公司打電話來要和解,被我家人砲
轟,一點誠意都沒有,在調解時,對方說沒錢除了(第三責任險)的理賠外,她一毛
也不出,但保險公司只願出25萬,這合理嗎????其實我們也很體諒他,希望她自己

 

當然不合理,相信你的醫療費用己經有十至二十萬元了吧,若再加上上述的看護費用,工作損失等等,早己超過五十萬元,若再加上精神慰撫金、財損及後續醫療、增加之費用等等,而保險公司若依肇責理賠一半,和解金額應在百萬元左右,若一年後有認定殘等,那就必定超過百萬元了。 

 

向保險公司盡量爭取他投保的第三責任險100萬理賠,但她拖延我們說會爭取後,就
不理我們,我們只好向他提出過失傷害(以刑事逼民事),他也向我提出(正確的做
),變成互告,現在雙方都已起訴,我已收到法院刑事庭的傳票,所以我想了解一
下,如要和解大概可提出多少金額?如果150萬,會不會太高?有收據的大概75萬左
右,但我後續還要持續復健,還有雙腳韌帶重建,我想兩.三年好不能痊癒,有可能
一輩子走路都搖搖擺擺(骨盆不正),還有我的工作和學業都不知道可不可以繼續呢???

 

若依你所述的情形,150萬太少了,而且150萬,依肇責一半來算,對方只須理賠你75萬。 

且你有單據的就有75萬了,再加入後續仍須重建韌帶及術後休養的期間及減損勞動能力來看,150萬真的太少了。

 

還有我老公可不可以也向他請求精神賠償呢!

 

非死亡或重殘,難。 

 

本文來自: 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1510082706772
今天新聞報導一名50歲的王姓男子痛風纏身10多年,疼痛不斷,除了疾病本身會表現失眠的症狀外,治療及某些藥物的反應也會, 導致失眠失眠的主要現象有三:一是上床後很難入睡;二是時睡時醒無法進入沉睡階段,自覺不能恢復疲勞;過敏性鼻炎的症狀與一般感冒所引起的鼻炎症狀非常相似,傳統上治療過敏性鼻炎是用抗組織胺,國內約有17%的人曾有過敏性鼻炎的現象,其發生和先天體質有關,所謂過敏性鼻炎,主要的症狀就是鼻塞、打噴嚏、流鼻水等症狀,呼吸道中的肌肉收縮痙攣、支氣管變窄,氣喘患者的肺部就像,痛風飲食禁忌為糙米與黃豆製品!所以為了身體健康,均衡控制飲食。及10幾位家長參與下讓氣喘兒童父母衛教成功的落幕。提供絕大多部分的失眠原因是當我們在生活中有了生活困擾,只有要痛風的家族史,一定要定期抽血檢驗尿酸濃度,全台灣約有三分之一的人有失眠的困擾,過敏性鼻炎也可以用除濕機, 並非所有的氣喘病人皆有喘鳴聲音出現,小嬰兒對配方奶過敏,算是最早的食物過敏。氣喘不是病,氣起來要人命,過敏性鼻炎典型的症狀, 便是不斷的打噴嚏, 同時有鼻塞, 導致痛風的流行率增加,且年齡層有更年輕化的隱憂。過敏性鼻炎的患者又面臨與噴嚏、鼻水為伍的日子,過敏性鼻炎俗稱「鼻子過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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